大賽評選原則
(一) 評選方式
1. 初賽資格審查:由主辦單位針對申請資格、繳交附件四(個人資料蒐集處理使用同意書)、附件五(參賽團隊報名表)、附件六(參賽同意書)資料及作品格式符合規格與否等進行審查。
2. 提案審查:由主辦單位遴聘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進行評分。
(二) 初賽評選原則
1. 築夢組、實踐組
(1) 提案構想與競賽主題的關聯性30%:參賽團隊的提案構想能夠反映臺灣所面臨社會、經濟、文化、環境等社會關懷與永續發展之議題,或針對學校、產業、公司現場等真實問題,提出基於生成式AI的解決方案。
(2) 提案創新性20%:提案是否具有原創性與創新思維,能從問題分析、需求洞察或使用者情境中提出具前瞻性之構想,並展現參賽團隊對議題的深入理解與獨特觀點。評估重點包括提案概念之新穎性、創意發想過程、差異化特色,以及相較於既有解決方案之創新價值。
(3) 生成式AI解法之適切性及合理性30%:提案是否能依據問題特性,適切運用生成式 AI技術、模型或工具,提出具可行性之解決方案。評估重點包括生成式AI應用之必要性、技術選擇與整合之合理性、工作流程設計、資料運用方式、預期效益及實際落地之可行性。如為實踐組,提案初步之實作原型亦納入本項評分。
(4) 跨域整合能力10%:提案是否能有效整合不同學門、專業領域或實務場域之知識、方法與資源,展現跨域團隊合作及價值共創能力,並能結合生成式AI、人文社會科學及產業實務等多元觀點,共同提出兼具創新性、可行性與社會影響力之解決方案。
(5) 市場應用與推廣潛力10%:提案是否具備成果轉化與實際應用之潛力,能有效回應目標使用者需求或市場痛點,並具有推廣至教育、產業、公共服務或社會場域之可行性。評審將綜合考量提案之應用價值、推廣效益、永續發展性,以及未來商品化、服務化或跨場域擴散之潛力。
2. 行政組
(1) 行政問題與需求洞察20%:評估提案所欲解決之行政問題是否具體、明確且具有實際重要性,並能透過現況流程、使用者需求、行政痛點或相關資料進行分析與佐證。
(2) 生成式AI應用之適切性 20%:評估團隊是否能依據行政問題與使用情境,適切運用生成式AI技術提出解決方案。評估重點包括使用生成式AI之必要性,以及整體解決方案是否能有效回應所提出之行政問題。
(3) 實作程度與成果驗證30%:評估AI行政方案之實際完成程度及可驗證性,包括AI工具整合、流程設計、系統或服務原型或其他具體可展示成果。若方案已有實際試用或導入,得進一步評估其測試結果、使用回饋或實際應用成果。尚未正式導入者,亦得以功能驗證、流程模擬或案例測試等方式呈現成果。
(4) 導入可行性與風險治理10%:評估方案於實際行政環境中導入之可行性,包括所需資源、人力、成本、維運需求與推動步驟等。並評估團隊對生成式AI可能產生之偏誤、資料保護、機敏資料處理及相關治理風險是否提出適當之因應措施。
(5) 預期效益與影響力20%:評估方案對行政效率、服務品質、使用者體驗、跨單位合作或校務治理等面向所能產生之具體效益。參賽團隊應提出可衡量之效益指標,並說明其評估方式。
(三) 決賽評選原則
1. 築夢組、實踐組
各入圍團隊須進行 5 分鐘口頭簡報,並接受評審委員 15 分鐘詢答。
(1)書面審查:50%
- 提案構想書及提案影片40%:提案內容同初賽評選的5項原則。
- 審查意見回覆10%:審查意見回覆的合理性及明確性,即入圍時提供的審查意見回覆能夠提供明確合理的答覆,及提案構想書中根據審查意見作調整的內容。
(2)簡報詢答:50%
- 提案簡報20%:提案簡報之完整性,即簡報製作是否具有清晰明確的脈絡及邏輯,能夠完整表達提案的問題形成、團隊分工、發想解方及預期效益。
- 委員詢答20%:關於對提案是否切合競賽主旨、提案過程的成長及最終企劃的可行性,委員可指定團隊成員回答。
- 整體表現10%:簡報過程中的整體表現,實踐組包含實作原型的演示成果。
2. 行政組
行政組須於書面審查意見回饋的基礎上提出更完整的解決方案,並展示(Demo)具體實作成果。決賽評選標準:提案構想書及提案影片 40%、審查意見回覆 10%、提案簡報 20%、委員詢答 20%、整體表現 10%;每隊10 分鐘實作簡報與成果展示,並接受評審委員 15 分鐘詢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