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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賽評選原則

(一) 評選方式

  1. 初賽資格審查:由主辦單位針對申請資格、繳交資料及作品格式符合規格與否等進行審查。
  2. 提案審查:由主辦單位遴聘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進行評分。

(二) 初賽評選原則

  1. 提案構想與競賽主題的關聯性占30%:參賽團隊的提案構想能夠反映出台灣所面臨社會、經濟、文化、環境等社會關懷與永續發展之議題,或是針對學校、產業、公司現場等遭遇之真實問題,提出基於生成式AI的解決方案。
  2. 提案構想創新性占20%:提案構想具有原創性,可明確表現參賽團隊在形成議題時所做的準備及獨特的洞察力。
  3. 生成式AI解法之適切性及合理性占40%:參賽團隊的生成式AI解法構想是否具其適切性及合理性。如為實踐組,提案初步的實作原型亦包含在本項的評分內。
  4. 跨域整合能力占10%:提案構想是否能展現參賽團隊成員來自不同學門、學科專業的跨域整合能力。

(三) 決賽評選原則

       分為針對提案企劃書及提案影片的書面審,以及提案詢答的簡報審,其評選原則分述如下:

  1. 書面審(50%)- 包含提案企劃書及提案影片。
    1. 提案內容:同初賽評選的4項原則。
    2.  審查意見回覆的合理性及明確性:入圍時提供的審查意見回覆能夠提供明確合理的答覆,及提案企劃書中根據審查意見作調整的內容。
  2. 簡報詢答(50%)- 提案簡報(20%)、委員詢答(20%)、整體表現(10%)。
    1. 提案簡報之完整性:簡報製作是否具有清晰明確的脈絡及邏輯,能夠完整表達提案的問題形成、團隊分工、發想解方及預期效益。
    2. 委員詢答:關於對提案是否切合競賽主旨、提案過程的成長及最終企劃的可行性,委員可指定團隊成員回答。
    3. 整體表現與實作原型演示:簡報過程中的整體表現。實踐組包含實作原型的演示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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